2024-01-02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 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学费(元/ 生·学年) 备注
旅游管理 4 90 旅游服务类及相 同或相近专业 4900 表演 4 40 文化艺术类及相 同或相近专业 8000 黄梅戏 表演方向 35人 戏曲器乐 方向5人 (仅招打 击乐)
备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2.根据皖 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大学 类高校专业学费标准按相应科类(文科类4900元/生·学年,理科类5200 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标准执行。
3.住宿费标准:根据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不超过4人间(含4人),1000元/生·学年; 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 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 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 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 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5年3月6日10:00至3月10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 1.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我校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考生于2025 年3月13日10:00-3月16日16:00登录我校“2025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 (http://219.231.53.36/dkbm/)进行报名确认,并上传以下资料扫 描件:
(1)身份证。
(2)往届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学 籍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4)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表演专业测试方向填报表”(见附件1)。
(5)符合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 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和获奖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上传合格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缴费与准考证打印
1.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14日10:00-17日16:00登录我校 “2025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http://219.231.53.36/dkbm/)缴纳 60元报名考试费。缴费一经成功,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 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 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完成缴费考生于2025年3月19日-23日登录我校“2025年对口招 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对口招生考试准考证”。 我校2025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使用办法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 网发布的信息。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 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 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照《安徽省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5年修订版)》 执行。具体考试内容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2025年本科对口招生各专 业考试纲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2025年2月23日 上午9:00—11:30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 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 考证。 专业理论考试 2025年3月23日 考场信息见安庆师范大学 2025年对口招生考试准考 证 技能测试 2025年3月23日 考场信息见安庆师范大学 2025年对口招生考试准考 证 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试: 符合“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及以上奖项、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 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并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的考生,可申请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时间:2025年3月19日。 面试地点:安庆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 公布。 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 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于3月25日登录我校2025年对口招生报名系 统查询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成绩。
(2)成绩复核:3月28日前考生对自己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 时间内向我校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汇总后统一核查,查分限查漏改、 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将于3月30日前反馈给考生, 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旅游管理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50分, 文化素质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 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鼓励政策 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 则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同分,则按专业理论考 试、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比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职业技能 考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不得低于270分,文 化素质测试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 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60%+鼓励政策加 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 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考生职业技能 考试成绩同分,则按职业技能考试项目三(剧目测试)、项目二(形 体测试)、项目一(唱念测试)的顺序依次比较考生单项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戏曲器乐方向)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职业技能考 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不得低于270分,文化 素质测试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 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60%+鼓励政策加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职 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考生职业技能考试 成绩同分,则按职业技能考试项目五(综合能力测试)、项目四(单 项技能测试)、项目三(基本功测试)、项目二(听辨测试)、项目 一(唱念能力测试)的顺序依次比较考生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 优录取。
(二)计划调整规则
我校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
(三)录取 2025 年 4 月 1 日 前 , 我 校 将 在 本 科 招 生 网 ( https://zsw.aqnu.edu.cn)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 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 手,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填报学校志愿,可免试 就学。若免试人数超过计划数,则相应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
2.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 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 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已通过省级选拔并获取参加全国和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非个人原因未能 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3.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提供并上传“安庆师 范大学2025年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后我校于2025年3月17日在本科招生 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符合鼓励政策(1)考生名单、符合鼓 励政策(2)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方案、符合鼓励政策(3)加分 考生名单。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 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 〔2021〕348号)标准收费。学生入学前,收费标准若有上级文件调 整规定,学校将按照最新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 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 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 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 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 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安庆师 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短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 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 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 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6-5300053,安徽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 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6-5300117,5300067
(二)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