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4
一、学校全称:池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牧之路 199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招生范围) 学费 (元/年) 备注 应用化学 4 年 50 中职院校:农林牧渔类、资源环 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石油化 工类、轻纺食品类、医药卫生类、 加工制造类中与化学相关专业; 技工院校:农业类、能源类、化 工类、冶金类、轻工类、医药类、 电工电子类中与化学相关专业 4900 色盲 考生 不予 录取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 4 年 100 中职院校:加工制造类 技工院校:机械类、交通类 4900 光电信息科学与 工程 4 年 50 中职院校:加工制造、信息技术、 能源与新能源、交通运输等类中 与电子技术相关专业; 技工院校:电工电子类、交通类 4900 电子商务 4 年 100 中职院校:财经商贸类 技工院校:财经商贸类 5060 旅游管理 4 年 100 中职院校:旅游服务类 技工院校:服务类 4600 酒店管理 4 年 100 中职院校:旅游服务类 技工院校:服务类 46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 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 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 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 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含院校报名环节) 我校于 3 月 28 日 10:00 至 3 月 29 日 16:00 现场开展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交 的一律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办公南楼 202(教务处会议室)。 资格审查材料:应届生提交三年及以上学制中职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 1), 学籍证明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生提交中职毕业证内页。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 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缴费时间同资格审核时间。报名考 试费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等院校自主招生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28 号)文件核准 的 120 元/生标准缴纳。逾期未缴费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2. 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 公众号。
3. 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领取:4 月 3 日起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 czu.edu.cn/)登录对口招生考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均须参加全省 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 (2024 年版)》执行,对应考试内容详见下表。 池州学院 2024 年中职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内容 序号 专业 专业理论考纲 技能测试内容 1 应用化学 农林牧渔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第一部分 化学) 项目一《临时装片的制作和显微镜 的使用》(150 分)+项目二《配制 一定物质的量浓度的溶液》(100 分) 2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 加工制造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项目一《钳工技能考核》(250 分) 3 光电信息科学与 工程 电子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项目三《叠加定律》(250 分) 4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项目一(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50 分) +项目七(电子商务广 告设计)(100 分) 5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类旅游管理专业课 考试纲要 项目一(礼仪展示)(30 分)+项 目八(导游景点讲解)(220 分) 6 酒店管理 项目一(礼仪展示)(30 分)+项目 二(中式铺床)(100 分)+项目三 (楼层迎送服务)(70 分)+项目四 (开夜床)(50 分) 4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 测试 2024 年 3 月 10 日 上午 9:00—11:30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 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专业理论 2024 年 4 月 13 日 上午 9:00—11:30 考点设在池州学院,考场信息见专业 理论准考证。 技能测试 2024 年 4 月 13 日下午至 2024 年 4 月 14 日 考点设在池州学院,考场信息见池州 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池州学院南大门 公告。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 4 月 16 日后访问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 zs.czu.edu.cn)登录对口招生考试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2)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照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成绩发布公告 中的要求申请复核。查分结果如有误将在 4 月 17 日前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 反馈。成绩复核内容限于错统、漏统、漏改。
八、录取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 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2.优先录取符合鼓励政策且满足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 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 4.技能测试得分 150 分及以上为技能测试合格,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 5
(一)录取规则 在各科目成绩不低于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 序为: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专业理论考试科目、技能测试科目。
(二)计划调整规则 各专业剩余计划不调整到其他专业。
(三)录取 4 月 17 日前,我校将在池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预录 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含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1.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 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可免试就学。若免试人数超过 计划数,则相应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 2.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 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已通过省级选拔并获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 非个人原因未能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3.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关专业 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 10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 算。 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符合免试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填写《池州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加分(免 试)申请表》(见附件 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当地市教育局 6 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 证明材料原件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 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 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符合鼓励政策第 1 条的考生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无异议后直接录取;符合鼓励政策第 2 条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经学校招 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我校将提前 3 天电话通 知面试具体安排,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 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试。符合加分 政策的考生须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相应 加分。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 如有变更,以省发改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 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 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池州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池州学院招 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 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 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 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566-2748627、2748708,举报信箱:zsb@czu.edu.cn,安徽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 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池州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66-2748625、2748627
(二)学校网址:http://www.czu.edu.cn
(三)招生信息网:http://zs.czu.edu.cn
(四)电子信箱:zsb@c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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