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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来源:至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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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4 14:54:37

一、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688 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 合肥市金寨路 327 号(三孝口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学费 (元/年) 备注 市场营销 4 年 69 财经商贸类及 相近专业大类 4600 服装与服饰 设计 4 年 30 文化艺术类及 相近专业大类 8000 专业课考试需考生自带画具,自 备缝纫工具(剪 刀、尺、划粉、 锥子、缝纫针、线等)用品 体育教育 4 年 66 体育与健身类及 相近专业大类 4900 师范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其中,体育教育专业按运动专项进行招生,各专项计划及要求如 下: 2 运动专项 计划数 备注 田径 0-4 专业课考试需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 篮球(男) 0-8 乒乓球(男) 0-5 专业课考试需自备器材 体育舞蹈 0-7 专业课考试需自带音乐(优盘存储) 武术套路 0-8 专业课考试需自备器材 健美操 0-7 专业课考试需自带音乐(优盘存储) 足球 0-4 不含守门员 羽毛球 0-5 专业课考试需自备器材 排球(男) 0-6 射箭 0-3 专业课考试需自备器材 重竞技(举重、柔道、摔跤) 0-3 水上(皮艇、赛艇、划艇) 0-3 考生报考需具备专业课考试免试资格(详见鼓励政策) 射击 0-3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 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 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 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 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 1 个 3 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 (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含院校报名环节) 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须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10:00 至 3 月 29 日 16:00 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对口招生系统”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或拍照(必须清晰可见)为 jpg 格式图 片上传(过时无效,具体操作说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发布)。 我校将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随时关注系统中的报名资格审 核状态,审核通过后,按章程规定的时间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 动放弃报名。 1.市场营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考生身份证(人面像、国徽像); (2)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合肥师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 1); (3)往届毕业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毕业学校审核通 过并盖章的《合肥师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 1)。 2.体育教育专业 每位考生须填报一个运动专项,田径须填报小项。一经确认,不 得变更,运动专项测试时按照选考科目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证(人面像、国徽像); (2)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审核通过并盖章的《合肥师范学 院 2024 年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 1); 4 (3)往届毕业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毕业学校审核通 过并盖章的《合肥师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 1); (4)《合肥师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试安全承 诺书》(附件 2)。 3.以上所有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 假,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 日缴纳报 名费 120 元/人(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继续执行 我省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价 费函〔2024〕28 号)》文件核准的 120 元/生标准缴纳)。具体缴费方 法及流程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网址为:http://zsb.hfnu.edu.cn/),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 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 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于 4 月 9 日-4 月 12 日通过我校本 科招生网“对口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操作指南另行通知)。报考 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除需出示准考证外,还需要提交《合肥师 5 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考生体检表》(附件 3)。体检 须在当地高考报名指定体检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 医师(含)以上职称,体检时间为考前一个月内(2024 年 3 月 13 日-4 月 12 日)。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总分 为 750 分。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 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 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职业技能考试 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 (2024 年版)》执行。 1.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文化 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 300 分,其中 语文、数学每科 120 分,英语 60 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专业课考试,下同)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理论课 专业技能测试 1 市场营销 《基础会计》 《统计基础知识》 《税收基础》 项目一(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项目五(营销策划方案设计) 6 2 体育教育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见《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考试纲要》 3 服装与服 饰设计 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见《服装类专业综合考试纲要》 服装主题设计项目一(女式休闲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缝纫 工艺项目十(手工缝纫服装零部件) (1)市场营销专业:专业课考试满分 450 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 理论考试(满分 200 分)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 250 分),专业技能 测试成绩达 150 分及以上为合格,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 (2)体育教育专业:专业课考试满分 100 分,专业课考试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分(总分)=文化素质 测试成绩÷3×0.3×7.5+专业课成绩×0.7×7.5。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课考试满分 450 分,专业课考试 成绩达 270 分及以上为合格,2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试(测试)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测试:2024 年 3 月 10 日 9:00-11:30,考点设在各市、 县(区),具体地址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2.专业课考试: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时间 4 月 13 日 4 月 14 日 上午 市场营销专业理论课 9:00—11:30 体育教育专业课 8:00-18: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课 9:00—11:00(服装主题设计) 体育教育专业课 8:00-12:00 7 下午 市场营销专业技能测试 14:00-17: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课 14:00-16:00(服装结构制图) 16:10-17:10(服装缝制工艺) 体育教育专业课 13:00-18:00 备注:专业课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 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专业课考试成绩查询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考生如对本人成 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复核,成绩复核限查漏改、漏 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及申请复核办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 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一)录取规则 1.市场营销专业 对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 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 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8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投档,单科排序: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 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对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 定的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 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 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分 数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的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项 顺序:服装主题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缝纫工艺。文化素质测试 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 对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 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按专项根据综合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生综合分(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 录取,单科排序:专业课、文化素质测试,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成 绩都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小数点后四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其中符合免专业课的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以满分 100 分计入综合分 (总分),按综合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总分)相 同时,则按比赛层次依次录取(世界级比赛、洲际比赛、全国运动会、 9 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如比赛层次相同时,则按比赛名次依次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 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 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149-140%时,按计 划录取名额数的 90%分配名额;依次是 139-130%(80%);129-120%(70%); 11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50%分配名额,小 数点后不计。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 合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 划数的 1.5 倍。 

(二)计划调整规则 各专业之间计划不调剂。

 (三)录取 录取完成后,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 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含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一)市场营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4 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 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23〕 9 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 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 可免试就学。 10 2.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 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 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并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已通过省级选拔并获取参 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非个人原因未 能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3.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 3 年且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 10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以上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 3 月 27 日 10:00 时-3 月 29 日 16:00 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对口招生系统”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材 料须扫描或拍照(必须清晰可见)为 jpg 格式图片上传,我校将进行 鼓励政策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合肥师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免职业技能考试(加分) 申请表》(附件 4); (2)获奖证书或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须交市(含省直管县)教育 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审核通过的考 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满足鼓 励政策第 1 条公示无异议后免试就学;满足鼓励政策第 2 条的考生公 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本科招生网 另行通知,如面试未通过,还可继续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满足鼓 励政策第 3 条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相应加分。 

(二)体育教育专业 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 (2024 年版)》(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体育与健身类专 业课考试纲要》中的相关免测条件执行。 1.凡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含全国体育单项协会)或教育 部主办或承办的比赛项目中获全国前 8 名(须代表安徽参赛)的考生 均可免相应专业课考试,该项成绩视为满分(项目包括乒乓球(单人)、 武术套路(单人)、羽毛球(单人)、举重、柔道、摔跤、水上(皮 艇、赛艇、划艇)、射击)。 2.凡获得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前 8 名(须代表安徽参赛)的 考生可直接免试录取(直接免试录取名额占对应招生项目的录取计 划)。 符合以上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 3 月 27 日 10:00 时-3 月 29 日 16:00 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对口招生系统”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材 料须扫描或拍照(必须清晰可见)为 jpg 格式图片上传,我校将进行 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合肥师范学院 2024 年对口招生免试申请表》(附件 5); (2)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比赛成绩证明 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省体育局竞体处审查,并在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在本科招生网 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12 以上所有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 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责任自负。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 教育厅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 〔2021〕348 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学生入学前,收费标准若有上级文件调整规定,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 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 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 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 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 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 13 合肥师范学院(https://zsb.hfn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 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3828650,安徽省教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举 报 电 话 : 0551-63619961 , 举 报 信 箱 : 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674808 本科招生网:http://zsb.hfnu.edu.cn/

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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