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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来源:chai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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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30 16:38:44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高教基地校区: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府路 1 号 新桥校区: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与蜀山大道交口 大学城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 218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招生 范围) 学费 (元/年) 备 注

财务管理 4 100 财经商贸类 17000 电子商务 4 100 财经商贸类 17000 网络工程 4 100 计算机类 17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100 加工制造类 17000 工程造价 4 100 土木水利类 17000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 (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 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 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2 考生于2023年 3 月 28 日 10:00 至 4 月 2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 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含院校报名环节) 考生报名成功后,4 月 7 日 9:00 至 4 月 8 日 20:00,通过我校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学 籍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填写《合肥经济学院对口招生考试中职学籍资格审 核表》(见附件 1)并交由毕业学校盖章,将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和身份 证原件 (正反面)上传至我校招生管理系统(http://hfue.best-edu.cn/)。 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原件(内页)、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将 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上传至我校招生管理系统。 4 月 8 日至 4 月 9 日,由我校进行中职学籍资格复审。4 月 9 日 16:00 前,考生可 登录我校招生网招生管理系统查阅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安排专 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逾期或没有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 120 元/生(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4 月 9 日 16:00 至 4 月 10 日 23:00,学籍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 缴费。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后考生因任何原因放弃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2.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 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校考准考证领取:5 月 5 日 09:00 起,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管理系统系统自行打 印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3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 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 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职业技能考试内容 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3 年修订版)执行。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理论考试(200 分) 专业技能测试(250 分) 1 财务管理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 知识》、《税收基础》 项目一: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50 分); 项目二:账簿的开设、登记和结账 (100 分); 2 电子商务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 知识》、《税收基础》 项目一: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50 分); 项目六:市场调研方案设计(100 分) 3 网络工程 《信息技术》、《计算机网 络基础(第 2 版)》、《Python 程序编写入门》、《Python 程 序设计教程》 项目一至项目五:中英文录入、操作 系统管理、文字处理、电子表格、 Python 结构化程序设计调试。(合 计 190 分) 项目九:网络基础应用(60 分) 4 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 《机械基础》、《机械 制图》和《电工电子技术及 应用》 项目四 零部件测绘与 CAD 制图技 术技能测试(250 分) 5 工程造价 《建筑识图与构造》(第三 版)、《建筑施工工艺》(第二 版)、《建筑装饰施工技术》 (第二版) 项目三:手工绘图(150 分) 项目十:三视图的绘制(100 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 测试2023年 4 月 22 日 上午 9:00—11:30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 质测试准考证。 专业理论2023年 5 月 6 日 上午 9:00—11:30 考点设在合肥经济学院(高教基地校区),考 场信息见准考证。 技能测试2023年 5 月 6 日 下午 14:00—16:50 财务管理专业: 项目一测试时间(90 分钟) 5 月 6 日 14:00—15:30; 项目二测试时间(60 分钟) 5 月 6 日 15:50—16:50 电子商务专业: 项目一测试时间(90 分钟) 5 月 6 日 14:00—15:30 项目六测试时间(60 分钟) 5 月 6 日 15:50—16:50 如相关 专业技 能测试 人数较 多,测 试时间 将顺延 4 网络工程专业: 项目一至项目五测试时间(90 分钟) 5 月 6 日 14:00—15:30 项目九测试时间(60 分钟) 5 月 6 日 15:50—16:5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项目四测试时间(90 分钟) 5 月 6 日 14:00—15:30 工程造价专业: 项目三:手工绘图 5 月 6 日 14:00—16:00 项目十:三视图的绘制 5 月 6 日 16:20—16:50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的地点及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 5 月 10 日登陆合肥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考试 成绩。

(2)成绩复核:考生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 请表,于 5 月 11 日 16:00 前报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zsjyc@ hfu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 美劳全面衡量,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2.优先录取免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

3.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研究确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 要求。专业理论测试总分不得低于 100 分(含),技能测试得分 150 分及以上为合格, 5 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 科排序为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科目。

(二)计划调整规则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 录取。计划调整规则按照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的比例分配计划,按照文化素质测试、 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 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 化素质测试科目。

(三)录取 5 月 12 日前,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 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含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 低控制分数线,参加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2023 年合肥经济学院对口升学免试申请表》(附件 2), 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所在地市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盖章,考生将以上所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于2023年 4 月 19 日 9:00—11:00 前送至我校 招生办公室(高教基地校区学府路 1 号)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天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通过审核、 面试的考生仍可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

2、根据皖教职成〔2023〕1 号文件鼓励政策规定,符合加分的考生请于 4 月 19 日 9:00 至 4 月 20 日 16:00,考生提前下载《2023 年合肥经济学院对口升学加分申请表》 (附件 3),将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文件或证书、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 6 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PDF 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zsjyc@hfue.edu.cn,我校进 行线上审核。 免试加分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 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学费按照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社厅皖价费 〔2018〕70 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 更,以我校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 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 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 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经济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合肥经济学院招生 信息网(http://hfue.edu.cn/zsw/index.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 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 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 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4380100,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 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3858398

(二)咨询方式:学校网址 http://www.hf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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