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来源:chaihuo
浏览:0
时间:2026-05-22 17:10:44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解放北路148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以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阳光工程”,坚持按计划招生,按程序录取新生。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年龄、婚姻状况、应往届生等限制,无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认可政策加分。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入学后,如学生因个人身体状况不适合录取专业学习,按教育部和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4.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满足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录取;以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5.专业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时按照综合分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颁发证书: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八、住宿费: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按《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执行。
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资助政策: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十一、其他须知:
1.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2.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凡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64-3711032。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64-3711032
传真:0564-3713016
邮编:237158
学校网址:https://www.l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lvtc.edu.cn/
快速登记
最新招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