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来源:chai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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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23 10:49:10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101号
五、招生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艺术类根据“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省考试院统一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三)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四)各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颁发证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八、学费标准:
按照省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偿”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十、其他须知:
(一)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药学专业外语教学为俄语,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二)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0-3566042,举报邮箱:czcyjcs@163.com。
(三)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50-3566123,13155066123
(二)邮箱:zsjyc@czcvc.edu.cn
(三)学校网址:https://www.czcv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www.czcvc.edu.cn/zsjyc/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101号
邮 编:2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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