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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202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来源:至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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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4 15:43:33

一、学校全称:黄山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 39 号(率 水校区)邮编:245041;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戴震路 44 号 (横江校区)邮编:245021。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类别 学费 (元/年) 备注 烹饪与营养教育 四年 50 旅游大类 4900 酒店管理 四年 80 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 类,财经商贸大类,食品药品与 粮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能源 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 大类 4600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四年 60 旅游大类 4600 市场营销 四年 80 财经商贸大类 4600 学前教育 四年 50 教育类、文化艺术大类 4600 师范类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 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 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 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 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登 录 gkbm.ahzsks.cn 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 1 个 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 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含院校报名环节) 3 月 27 日-4 月 1 日,应届中职毕业生的毕业学校为报 考我校的学生统一提供三年制或三年制以上学制中职学籍 证明(学籍证明模板见黄山学院招生网站),将学籍证明(加 盖毕业学校公章)扫描件及 word 版打包(以“毕业学校” 命名)发送至我校对口招生指定邮箱:2562125732@qq.com; 历届中职毕业生于 3 月 27 日-4 月 1 日将本人毕业证书复印 件(内页)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后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我校对 口招生指定邮箱:2562125732@qq.com,逾期不发送者视为 3 自动放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纸质版的上述材料(加 盖毕业学校公章),以供我校存档备查。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报考我校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 4 月 2 日-4 月 4 日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生,具体缴费流程将在我校招生 网站(https://zsb.hsu.edu.cn)公布。逾期未缴费,将视为自 动放弃。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标准执 行。 2.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 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 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校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 4 月 12 日 8:30-11:30、 14:30-17:00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我校率水校区领取准考 证。我校将在率水校区文博楼一楼大厅专门设立准考证发放 点,届时校园内有路线导引和线路指示牌。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 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 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 4 行;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 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4 年版)》执行。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 测试 2024 年 3 月 10 日 上午 9:00—11:30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 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 试准考证 由省考试院统一 组织 专业理论 考试 2024 年 4 月 13 日 上午 9:00—11:30 率水校区 技能测试 2024 年 4 月 13 日 下午 14:00 开始 率水校区 技能测试根据报 考人数,测试时间 可能会有适当的 延长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 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考生可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登录黄山学院招生网站 (https://zsb.hsu.edu.cn)查询本人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 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 2024 年 4 月 18 日 11:30 前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填写《黄山学 院 2024 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查分申请表》(见黄山学 院招生网站),将电子版与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一并发送至黄山学院招生办指定邮箱:2562125732@qq.com, 5 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错统、漏改、漏统。 如有误,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 更正范围。经核实对有误的及时进行反馈,无误的将不另行 通知。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 一划定。专业理论考试总分不得低于 100 分(含),技能测 试不得低于 150 分(含)。 2.录取规则 达到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最低合格 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及技 能测试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 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各模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模块排序为: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测试、文化素质 测试。 

(二)计划调整规则 我校不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三)录取 4 月 19 日前,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 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含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1.免试就学 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 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可免试就学。若免试人数超 过计划数,则相应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申请免试就学的考 生,审核通过并经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和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2.免职业技能考试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 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 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 一等奖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并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需参加 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 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已通过省级选拔并获取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非个人原因未能 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我校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通知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并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没有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并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将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 来我校率水校区参加面试(面试的具 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于面试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 7 印件(纸质版)交由我校复核。面试通过,经学校招生网站 (https://zsb.hsu.edu.cn)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 后,直接录取。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 测试。 

3.政策加分 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 总分可加 10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申请政策加分的考 生,审核通过并经学校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和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相应加分。 

4.鼓励政策材料提交 符合鼓励政策的考生,请提前下载《2024 年黄山学院对 口升学考试免试、加分申请表》(见黄山学院招生网站), 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至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 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11:30 前将经盖章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2024 年黄 山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免试、加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的电子版打包(以对口鼓励政策+考生姓名+考 生 身 份 证 号 码 命 名 ) 发 送 至 我 校 招 生 办 指 定 邮 箱 : 2562125732@qq.com,逾期未发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鼓励政策录取的人数包含在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 中,若免试就学人数超过计划数,则相应调整该专业招生计 划。否则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 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 核准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 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 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 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 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 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9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山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 考试院和黄山学院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发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 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 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 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 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 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 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 举报电话:0559-254663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 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黄山学院招生办负 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59-2546568、0559-2546569 10 2.学校网址:https://www.hsu.edu.cn 3.招生网站:https://zsb.hsu.edu.cn 4.招生办邮箱:25621257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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