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为保证学校“专转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专转本”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就读地址
学校全称: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就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我校校区唯一)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1810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 合计:800 | 类别 | 800 | 学费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财经类 | 普通批次 | 50 | 14000 |
120204 | 财务管理 | 财经类 | 普通批次 | 44 | 14000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土木建筑类 | 普通批次 | 40 | 15000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土木建筑类 | 普通批次 | 40 | 15000 |
050207 | 日语 | 日语类 | 普通批次 | 30 | 14000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管理类(文) | 普通批次 | 30 | 14000 |
120202 | 市场营销 | 管理类(文) | 普通批次 | 40 | 14000 |
120902 | 酒店管理 | 管理类(文) | 普通批次 | 40 | 14000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管理类(理) | 普通批次 | 20 | 14000 |
120202 | 市场营销 | 管理类(理) | 普通批次 | 10 | 14000 |
120902 | 酒店管理 | 管理类(理) | 普通批次 | 10 | 14000 |
080703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普通批次 | 45 | 15000 |
080801 | 自动化 | 电子信息类 | 普通批次 | 40 | 15000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类 | 普通批次 | 89 | 15000 |
080902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类 | 普通批次 | 40 | 15000 |
080201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类 | 普通批次 | 35 | 15000 |
080207 | 车辆工程 | 机械工程类 | 普通批次 | 40 | 15000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机械工程类 | 普通批次 | 40 | 15000 |
130504 | 产品设计 | 美术设计类 | 普通批次 | 59 | 16500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美术设计类 | 普通批次 | 58 | 16500 |
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四、报名条件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具备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五、录取规则
1. 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按类别录取。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
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接收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3. 录取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专转本”学生学费与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 标准执行。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500元/年
2.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培养方式
1、“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2、“专转本”学生单独编班。
3、“专转本”学生采用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培养。
八、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九、证书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国家认可的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5-57931196
监督电话:025-66205080
邮 箱:zs@njpji.edu.cn
学院网址:https://www.njpji.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zs.njpji.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励学路9号,邮 编:211222
十二、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快速登记
最新招考信息更多
2024-01-02
2023-07-22
2023-05-01
2021-12-09
2021-12-02
2021-12-23